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为: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河北传媒学院 关于2020年推普周、“双推月”活动通知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2020年9月14日-20日为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我校根据本次推普周“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的活动主题以及《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每年9月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特点,特制订此活动方案。
 
一、做好推普宣传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我校应发挥传媒类院校的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移动客户端、条幅、广播等媒介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方言和繁体、异体字,以及蕴含在语言文字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
 
二、活动安排和要求
        在推普周及“双推月”期间,各二级学院应依据本单位的自身优势开展符合本校学生特点的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等一系列活动。活动形式和服务形式要创新,争取将推普工作融入到日常生活及学习过程中,引导广大师生热爱中华传统文化。
 
        (一)大力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要组织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经典诵读、演讲、辩论、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活动形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重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四)各学院要制定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方案,并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9月27日前报教务处。
        电子邮箱:841244356@qq.com
 
三、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宣传周及“双推月”活动,逐步增强学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努力营造时时刻刻讲普通话的氛围,坚决杜绝使用不规范语,教师要为全校学生做好榜样示范,进一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


[版权所有] 河北传媒学院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邮编]051430
办公电话:0311-68020762、15383241641
冀ICP备11024535号-1 本站由【蓝点网络】设计制作